记者从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2007年阜阳市有普通高校毕业生2.8万多人,其中回阜阳市就业的毕业生1.5万多人,是阜阳市毕业生数量最多的一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市委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按照规定,阜阳市对志愿来阜阳企业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在全市范围内先落户后择业,其人事和户口关系由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在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面向高校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到市、县直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制和人事计划限额内免于笔试,通过考核直接录用或聘用;每年选拔6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参加“三支一扶”工作,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间给予每人每月生活、交通补贴合计800元。“三支一扶”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录用到事业单位工作。
另外,从今年开始,我市每年将择优选拔50名大学工科毕业生到市内大中型企业工作,在企业工作期间,除企业发放工资外,两年内,政府为每人每月提供360元的补贴,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人事部门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报考事业单位的享受加分政策;同时,从今年起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全市每年计划安排3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为见习学生提供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补贴。
同时,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计划”和“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个私企业就业,人事部门为其提供全部人事代理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三年时间内,免费为其实行人事代理。(杜红梅)
来源:
阜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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