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建农:建立和完善农村赡养机制
新民网·晚报晨讯 我国在经济繁荣的背后存在着的地域差异和产业结构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不均趋势,制约了国家各项公益事业和社会机制的建立与发展,其中农村赡养机制的设立即是一个急待突破的瓶颈。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形式单一、农村老人赡养的工作重点具有单一性、局限性,加之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的急剧增多等因素,使农村赡养问题日益突出,建立健全农村赡养机制势在必行。 根据我国农村60岁以上的老人已达1亿人的现状,我感到,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投入,建立农村老人、子女和国家三方共同参加的赡养基金。该专项基金的设立,要求老人和子女各自按积蓄和年度收入的一定比例强制缴纳;配备专门人员管理。由达到一定年龄的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后按月发放生活费。同时,鼓励老人及家人参加一些疾病和事故的商业保险。
乡政府的职能由于农业税费的减少,原先的政策执行职能有所淡化,建议强化农村各级政府的服务职能。
还要进一步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借鉴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的组织建设经验,设立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
最后是建立统一的纠纷解决机制,鼓励家庭内部纠纷通过自愿解决协议解决;解决不成的,通过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还不行的,可通过以农村赡养纠纷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基础,法院审理判决的途径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 叶建农
本稿为《新民晚报》专供新民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