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噪声也要有控制标准
本报特派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昨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午休时间,浙江代表团的宗庆后等4位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进行了热议,焦点集中在对食品、药品、服装等日用品中的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
他说:“有些开发商为了降低成本,在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不按标准将变压器、锅炉等容易发出噪声的设施安装在室内,造成了噪声污染,严重损害了住户的身心健康。”
现状
室内噪声污染没有执法依据
我国商品房均采取期房预售形式出售,购房户在购房时根本无法发现变压器等设施安装在何处,不知道是否会产生噪声污染。住户往往要到房屋装修完毕入住后才发现,变压器等设施的运转会带来噪声,对生活有很大影响。住户此时再向房地产商讨说法,往往得不到解决。
即使住户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举报,要求查处,也因为执法部门没有执法依据而无法解决问题。现行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是针对室外制定的,共分五类标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没有关于住宅室内噪声控制标准的内容,住户就算为此打官司,也缺乏法律支持。
而根据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室内允许噪声标准,卧室、书房的噪声限制是白天最高45分贝,夜间最高35分贝。但环保部门并不以此作为执法依据。理由是该标准不是环保部门制定的。
建议
制定室内噪声控制标准
蔡日省代表呼吁国家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在原城市区域噪声标准的基础上,尽快研究出台住宅室内噪声控制标准。
蔡日省说,室内噪声不能像室外噪声那样分为五类,只能定一类或二类,因为相对于室外而言,室内应该是一个安静的环境,才能确保住户住得安心舒适。
因此,他建议有关部门参照建设部制定的室内噪声标准或在室外0类标准上减少10分贝,白天最高40分贝,夜间最高30分贝。
规范室内噪声监测方法
变压器等机器的运行在夜间用电量少的情况下产生噪声较大,然而环保部门通常不会在这个时间进行监测,或者以24小时噪声的平均值为监测结果。这样的结果无法反映室内噪声的真正情况。
因此,蔡日省建议环保部门制定科学的室内噪音测试办法,确保环境监测部门对监测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
室内噪声达标才能竣工验收
在房地产开发住宅项目部门进行汇审时,环保部门就应该提出减少噪声问题,事前预防可以节约开支。在房屋竣工验收时要把室内噪声作为验收的前置条件,噪声标准不合格的房屋开发商不得出售,如已出售要按市场价由开发商回购。(16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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