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和谐社会
本报评论员
我市学习和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上的重要讲话,行动及时,落实有力。这对促进我市工青妇工作、加快和谐深圳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
和谐深圳要靠人民群众来建设。依靠人民群众,就是要依靠各行各业的广大职工、特别是人数众多的劳务工作为主力军,依靠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青年人作为生力军,依靠广大妇女撑起“半边天”。只有充分调动起这些普通大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人都来参与,人人争作贡献,才能加快和谐深圳的建设步伐。同样,和谐深圳的建设成果也应由人民群众共同分享。和谐深圳建设本来就是造福全市人民群众的事业,如果人们不能从和谐深圳建设中得到实惠,和谐深圳建设也就失去了意义。让人民群众共享和谐深圳建设成果,就能激励人民群众自觉地参与到和谐深圳建设中去。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际上就是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每个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添砖加瓦。
共建共享和谐社会,需要切实提高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全面把握新时期深圳工青妇工作的特点、规律和趋势,找准自身定位,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圳的“两新组织”多,劳务工多,青年人多,劳务工中女性比例较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开展工青妇工作、打开局面取得突破?就得靠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要在工作理念和工作思路上实现真转真变,围绕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进一步树立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要从社会协同中寻找突破点,主动承接政府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转移出来的有关职工、青年、妇女的社会性、公益性、事务性的管理职能,建立“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有效机制;要积极拓展在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工青妇工作,努力探索新情况下、新环境下的工作方法和路径。
要真正做到把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团结好,形成全市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生动局面,必须在“实”字上下功夫,多办实事,力求实效。群众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看你是不是真正给群众办了实事、谋了实利。工青妇组织来自群众,与群众关系密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脚踏实地地为群众办实事。要把身子沉下去,多到基层和实际中去搞调查研究,体察民情,掌握民意,真正了解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要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手段,拓宽服务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广大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特别是要解决好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就业难、看病难、子女上学难、住房难等问题,让群众真正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为群众依法维权。深圳为数众多的劳务工、青少年和妇女,容易受到分配不公、拖欠工资、人身伤害以及家庭虐待等不法侵害。工青妇组织作为他们的“娘家”,要承担起依法保护他们合法权益的责任。要积极参与立法工作,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切实用法律为劳务工、青少年和妇女提供保护;要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重要途径,把社区群众工作作为重点,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要通过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和谐家庭关系、和谐人际关系,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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