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陈太富记者王了)翻到丈夫杨某与前妻张某合买的Polo车手续,冷某处心积虑想把丈夫让给张某但还没有过户的Polo车占为己有。通过与朋友周某、何某的恶意串通,屡屡转手,冷某终于将车归入自己名下。得知实情后,张某一怒之下将3人告上法庭。
2005年12月7日,杨某在妻子冷某的哄骗下,向前妻张某提出借用该Polo车。冷某当即将车以5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朋友周某,并以杨某的名义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得知此事后,杨某告知周某,真正的车主其实是其前妻张某。周某立即找到冷某,退还了车子,同时双方再次办理了过户手续,此时车主变成冷某。后经过周某的介绍,她又以54000元的价格将车转让给何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样,被骗卖的“黑车”几经转手,从非法变成了“合法”。
张某发现自己的车被冷某擅自变卖后,立即找到冷某,双方在车辆归属权的问题上争执不休。2005年12月20日,张某将冷某、周某、何某3人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返还自己的Polo轿车。
经法官们多次调查取证,终于掌握了事实真相:尽管该车一直在杨某名下,但实际所有人应为张女士。而冷某在未经张女士授权的情况下将车卖给周某,属于无权处分,故达成的购车协议为无效协议。何某在购买冷某车辆时,周某在场并帮助签订了《车辆成交协议》,但因冷某取得该车的行为上存在瑕疵且3人有恶意串通行为。故《车辆成交协议》亦为无效协议。
为此,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冷某、周某和何某之间关于转让车辆的协议为无效合同。何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Polo车返还给张女士,并协助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由冷某、周某和何某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等共计4000余元,由冷某、周某和何某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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