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日凌晨零时50分
地点:316国道汉中段褒河水库
伤亡:车上36人,11人生还,23人亡
车辆:陕西友谊汽车公司 陕AA6568客车
原因:超速行驶 驾驶员临危处置不当
李建国、袁纯清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全力抢救落水人员,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调查和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的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派员前往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昨日凌晨零时50分,316国道汉中段2195+420米褒河老丈沟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有36人的大客车坠入褒河水库,11人生还,现已打捞出23具尸体。目前,伤员已得到妥善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有2名乘客尚未打捞出来。
客车沉入水底 打捞难度很大
凌晨打捞队冒雨打捞
昨日凌晨4时50分许,记者接到线索称,位于汉中市汉台区316国道褒河老丈沟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满载乘客的大客车坠入褒河水库,估计伤亡情况严重。记者立即驱车赶往事故现场看到,事故发生地正处于一个急弯处,该处路面上的6个大的防护水泥墩已被客车撞得不见踪影。
汉中市及汉台区相关部门领导均已到达现场指挥抢险,由公安、交警、武警、卫生以及当地村民组成的打捞队正在冒雨进行打捞。
据汉中市交警大队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凌晨1时20分左右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在当地村民的协助下,经过紧张搜救,除11位幸存者被救出就近送往医院外,已发现4具乘客尸体。但据其他幸存者讲,应该还有20多位乘客在车内。此处水深,客车已沉入水底,当时天黑、能见度较低,给打捞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在此情况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重大交通应急预案,成立了由汉中市、汉台区政府组成的8个专项小组进一步实施打捞。
多具尸体浮出水面
早上7时许,现场指挥部紧急调来大吨位吊车,找来有经验的当地村民配合打捞工作。约8时许,客车沉入水底的位置被基本确定,后经过近2个小时的紧张打捞,大客车才被吊了上来,期间又有多具尸体浮出水面。
现场的一位参与打捞的村民告诉记者,凌晨1时许,他们被一声巨大的撞击声惊醒,然后就听到有人大呼救命,跑出去一看才知道出了车祸。跑到现场一看,客车已经沉入水底,部分生还者已爬到水边。
驾驶员临危处置不当所致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出事车辆系陕西友谊汽车公司驾驶员靳小杰驾驶的车牌号为陕AA6568金龙牌客车,是从四川泸县牛滩镇驶往西安的,车上乘客及司乘人员共36人,其中有3名小孩。车经成都、绵阳、宁强进入汉中,行至事故发生点,坠入褒河水库中。经现场交警部门初步勘察,估计事故是由于车辆夜间超速行驶,行至拐弯处,驾驶员临危处置不当所致。目前,司机靳小杰正在接受警方调查。
书记省长批示:想尽一切办法救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建国、省长袁纯清分别从北京打来电话,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想尽一切办法,全力抢救落水人员,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调查和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受省委、省政府的委托,副省长张伟率领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抢救,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并代表省委、省政府到汉江职工医院看望慰问生还者。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的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安监、海事、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派员前往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省安委会:杜绝“红眼”班车
昨日,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汉中市汉台区“3·15”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通报,通报称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省政府秦正秘书长召开紧急会议,对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做了安排部署。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出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杜绝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坚决杜绝驾驶员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要落实关于严禁长途客车夜晚发运和杜绝“红眼”班车的要求,要加强雨、雪、雾、冻等恶劣天气情况下的道路交通管制,采取强有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2月 全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10起
来自省安全监管局网站的统计显示,2007年1—2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截至2月28日,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628起,同比减少645起,下降19.71%;死亡343人,同比减少191人,下降35.77%。全省共发生一次死亡3-9人重大事故11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0起。
带血的数字
1月5日 咸阳 重大交通事故
4人死亡
兴平庄头镇仪空村张虎朝驾驶陕D-67183桑塔纳小轿车(载4人),转弯时冲出路面,坠入路右侧下方75米深煤场内,造成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1月21日 渭南 重大交通事故
6人死亡
甘P-02900中型货车行至G045陕西段42KM+900M处,与相向行驶的陕A-EE619江淮牌旅行客车(乘7人)追尾,致使陕A-EE619客车又与牌号为辽M-43846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陕A-EE619车上6人死亡、1人受伤和甘P-02900车上3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1月30日 安塞 翻车事故
4人死亡
陕A-04353重型“153”油罐车,行至延安市安塞县坪桥乡满家岸村距公路200米处侧翻,车上1人当场死亡、3人重伤抢救无效先后死亡。
2月12日 横山 交通事故
8人死亡
榆林市横山县一辆农用三轮车非法载16名参加葬礼的村民,由本村墓地返回途中,在山间便道发生翻车,3人当场死亡,5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昏迷,2人重伤和4人轻伤。
3月1日商洛 重大交通事故
4人死亡
宁C-10411卡车行至312国道商州区麻街段,与牌号为鄂B-59688小轿车迎面相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3月1日 周至 重大交通事故
3人死亡
在108国道周城段距周至县城60公里处,一辆大卡车翻入路边30米深的沟中,造成驾驶室内3人全部当场死亡的重大事故。
3月4日 凤县 特大交通事故
11人死亡
一辆由四川绵阳开往上海的客运中巴车行至陇县—凤县公路约150公里处时,翻入30多米深的坡下,造成9人当场死亡,13人重伤,8人轻伤。随后又有2名重伤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上的乘客多是出外打工者,目的地是上海。有关部门认定驾驶员叶湘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车上乘客不负事故责任。
3月8日 永寿 重大交通事故
死亡5人
咸阳市乾县城关镇倪凤春驾驶一辆牌号为陕A-E4038桑塔纳小轿车(载5人),由北向南行至312国道1603KM+500M处(永寿县永平乡段),与相对行驶的牌号为陕D-18785大货车相撞,造成陕A-E4038车上4人当场死亡、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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