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善款用途 记者 刘嵩 摄(资料图片)
本报北京专电 今日,修改后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将提请表决。一旦通过,有关公益性捐赠可抵扣所得税的比例就会上升到12%。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四联仪器代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孔维梁建议,慈善捐款必须由中介组织审计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
哪些捐款可抵税须明确
孔维梁说,企业公益性捐款以前免税比例为3%。
而提请表决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公益性捐赠有关扣除比例由最先的10%修改为12%,旨在鼓励企业参与慈善事业。目前法律条款只是一个大的政策,无具体细则。比如没有规定哪些捐款可以抵税哪些不能抵税、除捐钱还可不可以捐物等。他建议要尽快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提高企业捐款积极性。
必须定期公布善款用途
“目前,慈善基金的使用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使用不够透明的情况。”孔建议,应由合法的中介组织,如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慈善基金进行定期审查,并由中介组织定期向社会公布善款去向。
细化项目方便企业捐赠
“目前,慈善捐助的宗旨很模糊,大多说是公益事业,但具体是什么,不得而知。”孔说,慈善捐助的项目应细化,向社会公布。比如慈善机构今年要捐建100所敬老院、要为100所山村学校配电脑等,方便企业选择捐赠对象。豆洪波老师之所以在很短时间获得40万元捐款,就是大家清楚捐助对象。
建议个人捐款抵扣个税
孔代表还建议个人捐款也可抵扣个人所得税,以此来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孔维梁还说,去年重庆大旱,有些企业家在媒体或慈善机构承诺捐款,事后并未履行,曾发生慈善机构通过法院起诉追要善款的事情。他说,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亟须完善法律,让社会认识到慈善捐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特派记者 聂飞 谭柯 金蓉 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