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按照“烟台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在交付使用时,必须在单元入口张贴《住宅质量保证书》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半年。
按照有关规定,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要制作工程标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
分户验收在全市推广 每间住宅要进行100多项检测
本报11月9日讯 (通讯员 刘瑞伟记者韩云全)记者今天从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获悉,目前,全市各县市区的有关部门已着手学习、实施“分户验收”制的内容和程序,此项制度已在我市全面推广。
据了解,分户验收制规定每间住宅要进行9个方面24项内容的检测,在24个检测大项中包含着近300个小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可根据各个住宅建筑工程不同情况,选取需要检测项目。一般来说,一个粗装修的住宅至少要进行100多个检测项目,方可完成分户验收。“分户验收”对今后我市的住宅质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我市开始实施分户验收制度
水母网10月25日讯在昨日召开的“分户验收”制度新闻发布会上,市建设局局长高庆波称:今年前三季度,建设部门共收到各类投诉300多件,其中一半以上是反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分户验收”制度的出台,对购房百姓而言无疑是一个“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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