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首次尝试刑事案件远程审讯
本报讯 记者赵文明通讯员曾妍3月8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通讯系统对被告人向官彬故意杀人、被告人吴国文故意杀人两案的两被告人进行了远程审讯。主审法官端坐在湖南高院视频室内,两名被告人则远在五百多公里之外的龙山县。
湖南高院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加快专网在审判信息管理和交换等方面应用的建设,同时,大力推进专网视频系统和通信系统的应用。此次远程审讯是湖南法院第一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为此,该院在远程审讯前制定了详细可行的方案,并对视频交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以确保万无一失。
一切准备就绪,审讯准时开始。主审法官发问、被告人回答、书记员用电脑记录、技术员密切注视着电脑显示屏……审讯工作顺利地进行着。审讯一结束,审讯记录即通过内部网络邮件系统即时传输至龙山县法院提供的电子邮箱中,由龙山县法院输出打印后,交被告人阅读无误后签名、摁右手拇指模。两天后,审讯记录的原件由龙山县法院邮寄到长沙的相关审讯人员手中。
审讯结束后,记者采访了案件的审判长、湖南高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宇先。李宇先说:“由于死刑二审开庭的全面铺开,审判力量较为紧张,为提高审判效率,对于经过阅卷,事实清楚的其他二审、复核案件的审讯方式有必要进行新的尝试。这次远程审讯就是一次新的尝试,如果可行,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这种审讯方式更加人性化,相对减轻了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能使其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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