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15”,都会出现许多关于消费者维权的新闻。这不,昨日的星海广场上,这边是消费者维权宣传活动的现场,那边则停着一辆蓝色120货车,上面拉着一辆已经烧成空壳的宝马,宝马身上则披着两条标语,上书“宝马自燃,厂家不管”字样。
事件回放:
宝马小区里突然起火
记者在现场看到,当街展示的宝马车已成铁锈色空壳,除了后面一个轮子还能行驶外,其余部位均烧得面目全非。一位自称车主朋友的男子告诉记者,该车是在今年1月28日晚上9时多,于理工大学附近一名叫文翠轩的小区楼下突然起火的。
“当时我们正在楼上看望朋友,突然听到邻居和小区保安喊着火了。”几人下楼一看,车已烧起来,火苗蹿得足有3米高,将楼上一户人家的空调、旁边一辆车都烤焦了。在119、110的帮助下,半小时后将火扑灭,此时车已全然报废。
随后,几人向大连的宝马4S店反映情况。一周后,德国宝马公司总部的技术总监赶到大连,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调查。此时,车主方面向宝马公司提供了大连公安局甘井子分局消防科出具的火灾认定书,其鉴定结果为“火灾直接原因不明”,起火点为机舱后部。
这位男士称此车价值百万元,为纯进口原装车。是不久前刚从国外购入的,于今年1月12日在天津入关。因为刚到大连不久,没办牌照及保险。他称此车为2000年8月出厂,没怎么跑。“我们也没注意此车跑了多少公里,现在想查也看不见了。”该人称,出了事只能找大连的宝马4S店。
宝马公司:
报案人不提供相关证明
昨日,大连燕宝汽车有限公司(宝马4S店)总经理宋宏达就此事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详细介绍说,这辆发生自燃的宝马车为宝马X5系列、排气量4.4的吉普车。公司是在1月29日上午接到一位姓关的先生打来电话的,要求公司勘查现场,并将情况上报宝马公司。接到报案后,燕宝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对失火车辆拍照,并通报了宝马中国技术部。
3月12日,关先生将消防部门出具的鉴定结论交给宝马方面。对于起火原因,双方理解不一致。鉴定书上称“火灾直接原因不明”,而报案人的理解是“不是人为等外因起火,而是车辆自燃”,并要求宝马公司对其赔偿。
宋宏达指出,他们对该车的情况进行了细致调查,证明该车是2000年8月21日生产、在美国市场销售的车辆。在宝马售后服务系统中没有查到该车任何维修保养记录,报案人也不能提供。他称,报案人自己介绍说,该车属于外商自带车,于2007年1月由其自行安排购置进口,到达天津海关,是一部二手车,公里数不详。宝马公司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海关手续、完税证明、国家商检证明及车主身份相关证明,但报案人始终没有提供,车主身份至今尚未确认。“目前,宝马公司正在急切等待报案人提供以上相关资料,并将于近日派专家来大连进一步核定起火原因,但对方始终拒绝提供。”
反思:
要通过正规渠道购车
记者采访时,报案人关先生并未露面。他的朋友表示,他们刚与大连4S店进行了再一轮交涉,告知对方如果还不进行赔偿答复,他们就将此辆车运至北京宝马总部展示。“那里有各种名牌汽车销售店,影响更大!”
近些年来,消费者当街展示“伤痛”并非罕见现象。对此应该如何看待?现场一位市民表示,他能理解消费者的想法,因为与厂家相比,消费者是弱势群体,我买了你的车,你就该对我负责。当街展示,也是一种无奈的举动,无非是想通过公众舆论给厂家施加压力,促成事件解决。
而当日恰巧在星海参加车展的一位汽车销售商则表示,维权也要遵循法律法规,有些消费者明明自己不占理,却过分维权,甚至通过当街展示的方式制造噱头,这是对厂家声誉的一种诋毁。他认为,在这样的消费者面前,厂家也是弱者,也是受害者,更需要维权。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也希望借此机会提醒消费者,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消费者自身的权益,一定要在厂家授权的4S店购买正规销售渠道销售的、经商检局和维修中心检验的汽车,以确保商品的可靠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宋宏达总经理表示,宝马公司正期待对方提供相应的材料,好促成此事尽快解决。
当街展示,此举是否妥当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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