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毛庆)我市对排污单位的监管权限作出重大调整,扬子石化等66家排污单位被列为市环保局“直管”对象。据悉,这是近20年来我市首次调整排污单位的监管权限,今后,监管权限将每5年调整一次。
据介绍,我市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共有4000多家,此次划归市环保局“直管”的66家排污单位,包括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等53家重点企业,天井洼、轿子山和水阁城市生活垃圾场,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和南京新港开发区3个重点工业园区,金陵饭店、古南都饭店和南京维景国际大酒店3个大型酒店,江心洲、城东厂、城北和锁金村4个污水处理厂,其中,重点工业园区和大企业下属单位均同时划归市环保局直管。
据悉,这些“直管”单位大多排污量较大,或者长期不能达标排放,今后,市环保局将对他们重点监管,一旦发生违法排放,将立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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