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陆春花 报道
拍卖会上的二手房,交易透明价格适中,避免了中介机构的暗箱操作。近年来,到拍卖会上“淘金”成为不少普通市民投资置业的选择。市民黄先生近日通过拍卖拍得了一处房屋,但不知道如何申办产权证。
房产局相关人士表示,当事人通过拍卖取得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由房屋所有权人(单位或个人)直接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第二种,因房屋所有权人无法正常履行某些法律义务,而经法院诉讼调解、判决或裁定后,用其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偿,从而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拍卖企业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而无需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是日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的重要凭证。
依据上述第一种情况取得的房屋,在申请房屋产权登记时,买卖双方应出示身份证件,并提交原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拍卖协议等文件共同办理。如卖方委托拍卖企业办理的,拍卖企业应出示其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属于第二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委托拍卖企业拍卖的房屋,买受人在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时,应提交由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判决书或裁定书、委托拍卖函、原房屋权属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登记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指定拍卖的房屋,在办理转移登记时,若在查封状态,应先由法院出具解封函,待解封后,方可办理;被拍卖的房屋如为商品房,买受人需先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在申请转移登记时,若无法提交被拍卖房屋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契约,可由法院在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载明:原产权证或契约已作废。买受人如为企、事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应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如为自然人,在申请登记时,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可由被委托人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委托书,代为申请登记。
(编辑 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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