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减免政策:免征育林基金,免征林业保护建设费。“绿线”控制政策:片、河、路林带一经规划确定,由所在区县政府造册登记,作为绿化生态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采伐政策:对生态林实行成熟更新,必须做到伐一栽一。
但必须办理采伐手续。鼓励开发政策:经市政府验收合格的片林,允许林地所有者将林地面积的30%用以经营性开发,具体由所在区县政府按有关政策组织落实。林地承包期限不少于50年,允许林权继承、转让、抵押。财政补助政策:市级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逐年安排。市财政补助标准为六片生态林每亩补助620元,经济林每亩补助340元;八河、十条路和台塬沟壑荒坡区每亩补助4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