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当涂县举行200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号召广大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努力在全县形成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消费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共同努力营造一个“消费和谐”的市场环境。
会上对2006年度当涂县在消费维权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据了解,有1个单位获省级“诚信标兵单位”称号,2个单位获得省级“诚信单位”称号,1人获省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工作者,另有3个单位和2人分获市级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讯员朱贤伟)
来源:
马鞍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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