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审计法》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全市审计机关将按照审计法的规定,从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约束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全面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把这项工作向纵深推进。
镇江市审计部门从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和防范作用、前移监督关口的层面出发,在搞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的力度。据悉,去年,镇江市审计部门共对6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任中审计项目18个,占29%。共查出单位违规金额495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692万元。
为进一步放大审计效应、促进审计成果运用,镇江市审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地区、部门、单位执行审计决定和落实整改意见的情况依法监督。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市审计部门注重加强综合分析,积极向党委、政府提交专题报告,提出审计建议。
今年,市审计局安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4个,其中任中审计项目6个,占43%。据悉,在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市审计局将更加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关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保护问题、政府负债问题、领导干部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问题,更加关注管理严重缺位、国有资产流失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姚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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