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6日讯
据12315投诉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在我省有关房地产的投诉中,有的是交房时货不对板,有的是推迟交楼,有的是配套不落实,更有甚者是产权证几年都办不下来。在房产交易中,尤其是在交易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的利益经常受到侵害。
买房几年难办房产证
3月8日,海口的兰先生向记者投诉称,在购房之前他在海口看了不少的房子,总是不合自己的愿望。一天,他路过海口南海大道时看到一则华祥小区销售商品房的广告后,觉得还不错。2004年10月10日,兰先生将该小区的5号楼某层的两房一厅买下,一次性将房款付清,一共16万元左右。当时在付款时,该售楼的工作人员承诺:“三个月的时间可以办到房产证。”兰先生说,已经过去了两年多的时间,但房产证一直不见影儿,也多次找到销售方交涉,但总是把责任推来推去,不见下文。
商品房变成“集体房”
两年前,陈女士一家因拆迁搬到海口海秀中路的新华小区,一家五口人居住在4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显得很拥挤,她总想着购买一套大一点的房子。有一天,陈女士看到该区后门的军苑小区插满了彩旗,其售楼部也装修得像模像样,于是怀着观望的心态进去看看。一看其销售价格只有1700多元每平方米,而且销售人员拍着胸脯跟陈女士保证,房产证绝对没问题。于是不久她就与开发商签定了购房合同,并且缴纳了购房款。可一年之后,陈女士拿到手的房产证并不是该商品房房产证,而是集体土地房产证。这时再去找开发商时,却发现开发商不再像以前那样“和蔼可亲”了:“我不是将房产证给你了吗?当时可没说给的是商品房房产证啊,谁要你不问清楚呢?”
逾期难见房退款无门
海口顾女士投诉称,她在海口海秀西路顺盛小区售楼处购买了一套房,按合同约定逾期90天后出卖方未交付房屋,购房者就可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但至今已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半年多,却找不到售方的负责人。记者去到顾女士所签约购买的该小区工地,只见整幢未完工的框架内外冷冷清清的,见不到一个施工人员。
无奈之下,顾女士只好要求售楼处退还其已交房款,对方人员称公司没有钱,其负责人也始终不肯露面。
房产商居然“一女两嫁”
家住海口市海垦路城田小区的李先生来电称,他在海口市城田小区花了20万元买了一套现房,当时约定,由房地产公司在三个月内办好产权证。合同签定后,他拿了钥匙搬进去了。但两个月后房地产公司以更高的价格将该住房卖给了别人,并为买主办了产权证。现在,新买主要他搬走,他和新买主发生了争执。开发商却认定以卖给新买主为准。(苏东华)(来源:生活服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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