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笑红谭丽雅)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昨天宣布,大陆自2007年3月20日起,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19种农产品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据介绍,这也是2005年大陆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措施的延续和扩大,是深化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满足台湾农民同胞切身利益的又一项实际行动。
即将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包括11种蔬菜(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和8种水产品(鲳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和贻贝)。王新培表示,今后内地还将继续推动台湾产农产品、食品在内地的销售,切实解决困扰台湾农民的农产品丰产滞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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