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京3月16日电记者于青报道:双目失明的宋继尧和81岁的邵义诚,作为“西松组中国劳工诉讼案”中方原告,16日下午在日本东京最高法院出庭陈述。这是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诉讼原告首次在日本最高法院陈述。被告方今天没有进行陈述和辩论。
1944年,360名中国劳工被西松建设公司(原名西松组)强掳到日本广岛,在该公司的水电站建设工地24小时轮流从事重体力劳动,直到日本战败。其中29名劳工被折磨致死或死在返回中国的轮船上。
1998年1月,5名中国劳工及死亡劳工家属向广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松建设公司向他们谢罪,并对每人赔偿55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8日元)。2002年7月,广岛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日本民法所规定的20年索赔期限,故驳回原告的索赔要求。随后,原告向广岛高等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7月,广岛高等法院否决广岛地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赔偿。这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就中国劳工索赔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但西松建设公司对判决不服,随即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2007年1月,日本最高法院第二小法庭决定于3月16日举行听取原告和被告的陈述和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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