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照片:这只被轧死的小狗叫“皮皮”,品种是“玩具红贵宾”,曾在杭州一次犬赛上被选为形象代言犬,后又与杭州一家宠物网站签订协议,选为网站代言犬只。前天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该宠物网站就在首页的“最新资讯”栏目头条,发表了题为“杭州有证犬维权第一案,宠易代言犬皮皮车祸案今日开庭审理”的消息,并配了“皮皮”的照片。
《杭州联珠里小区轿车轧死宠物狗》后续
记 者 严 敏
今年2月10日17点左右,上城区联珠里小区,一辆现代轿车轧死了一条宠物狗。
由于在目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车撞死狗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交警出具了一份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进行了描述,但没有认定事故责任。
因协商不成,狗主人陈小姐将司机林先生告了,前天两人在法庭上舌战3小时,因双方对小狗的价值争议较大,调解失败。
陈小姐开出这样一份索赔价目表:买狗花费1.5万元;两年来,小狗洗澡、美容等消费1.55万元(有消费卡充值记录为证);办狗证花费1000元;防疫费90元;冰小狗尸体的冰箱价值1580元(小狗被轧死后,陈小姐一直把小狗冰在自家冰箱里,她认为冰箱冰过爱犬,不能再用了)等;考虑到遛狗也有不当的地方,要求司机林先生承担小狗死亡带来的经济损失的一半,共计2万元。
林先生在法庭上的态度是:愿意赔,但最多4000元,因为买狗不需要这么多钱,养狗的费用不应该由他来承担;另外,保存小狗尸体的冰箱用了两年了,还有一个折旧问题(详见本报昨日第3版)。
狗有没有“路权”?小区里轿车轧死宠物狗,到底该不该赔,怎么赔?读者对这个话题的讨论,昨天出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打热线电话来说的读者支持司机林先生;而在网络上发帖讨论的网友大都同情支持狗主人陈小姐。
截至昨晚9点,打进快报85100000热线的相关电话共30个,全部支持司机林先生——不赔。观点一边倒。他们是这样说的——
张先生:我认为司机不用赔,理由有四点:狗主人出门遛狗没有把狗拴住;遛狗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小区通道不是给狗走的;狗主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赵先生:我是建德的,一个月前我骑摩托车,前面有只狗;我一个急刹车,狗没事,我自己飞出去了,摔得全身是伤,要是我摔死了找谁?找狗吗?我们在路上开车,有行驶证的,遇到狗,人重要还是狗重要?狗在外面被撞,是养狗人没有管好自己的狗,应该养狗人责任自负。
郑先生:同事们都在议论这个事。这种事情现在很多,小区里遛狗的人都挡着小区的路,小区的路本来就很拥挤,可现在倒是狗比人牛!车子撞了人,还要看看行人有没有责任,何况是一条狗?我们单位的司机强烈要求快报对此开展讨论。
徐女士:爱狗爱狗,为什么自己不管牢?不用绳子牵住呢?为什么我这样气愤?我们小区也是狗到处乱跑,我们怕狗的人吓都吓死了,有些养狗的人装看不见,装听不见,和他们说说还要眼睛朝你白白。
缪先生:把狗冰在冰箱里是她自己的事情,不能强加给司机!狗确实也是条生命,但按照法规上来讲,责任在狗主人自己身上。我说最多赔她1000元,我支持司机!做事是要讲道理的。
同样截至昨晚9点,杭州网论坛“宠物天地”版块上,有50名网友发表自己的看法,其中24位网友同情支持狗主人陈小姐索赔,仅6位网友支持司机林先生(另有14位网友表示关注,没发表观点;4位网友说从中看出遛狗拴狗绳的重要性;2位网友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几乎也是一边倒的状况;同情者是这样说的——
天穹:如果是大街上,司机的责任确实要小很多,但狗绝对比人要灵敏得多,在小区单元门下那么一个拥挤狭小的地方,车子要快到那么灵活的小狗都躲不开,是个什么情况呢?狗主事发后就承认自己有责任,只是在自家单元门口没有预料到,是疏忽,但这不是构成本案被告可以任意碾轧小狗致死的依据,所以他开始愿意让步以低于正常狗价来赔偿。可惜被告完全无视一个爱狗者的心理,以为原告是想借狗发财,他将为他漠视的小生命买单。
一夕泪:我觉得最主要是要享受到作为一个合法养狗人应该有的权利!如果连这样都不用负责任的话,那以后大家开车在马路上就可以故意碾轧猫猫狗狗来取乐了!
天方夜谈:我以为,就算前面是一只鸡,作为驾驶员,也应该减速,或停下来,而不是因为对方是动物就轧上去。这是做人最起码的道德。
maviss742:我爸开车,哪怕在国道上车速七八十码时看到狗,我爸都会减速避让的,那么快的车速都可以避让,小区里的车速避只小狗避不开啊?哪怕是20码,一脚刹车也停下来了吧。(编者注:法庭上是这样描述小狗被轧死的经过的——小狗钻进车底,林先生赶紧刹车,等了一会,不见小狗出来,以为狗走了,就启动车子继续向前开,结果把狗轧死了)
蓝色是忧郁:虽然没拉狗绳责任是在狗主人身上,可是那司机能把狗撞死的车速度应该不会慢的。可怜狗主人现在的心情就是赔到钱了,心理阴影一辈子也抹不掉的。一定不能放过司机,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没有15-20码的车速是不可能碾轧过去的。我自己也是开车的,真的非常同情狗主人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