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邓伟通讯员贾国红报道:挪用82万余元公款买彩票的周某被法院一审判了17年!昨日,该消息震惊汉川。
记者从汉川法院获悉,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4年间,被告人周某担任汉川市新华书店分水门市部副主任,并负责保管课本发行款,其间,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课本发行款13.9万余元用于个人购买彩票。
2004年2月11日,周某在无力偿还上述挪用款后,携自己保管的课本发行款68.4万元潜逃。潜逃两年后的2006年10月,周某将此款耗尽后向检察机关自首。
据反贪干警介绍,周某交代在潜逃期间,将绝大部分公款购买了彩票。
法院一审以周某犯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4年,法官最终宣判: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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