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首次向社会发布职业招聘广告(简章)示范文本,对用人单位、职介机构发布招聘广告、简章的必备要素加以明确。职介机构违规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劳动保障部门可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按照示范文本,用人单位直接发布招聘广告和简章的,应当具备法定名称全称和简称、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明材料核准的详细地址、能够清楚表明工作性质、特点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等,并同时注明“非中介、不收费”字样。
昨日下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副处长张征宇介绍,示范文本对用人单位、职介机构发布招聘广告的必备要素作出规定,是一种规范和引导,而处罚标准还是依据《广告法》、《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记者: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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