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朱正非
上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与采访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解决腐败问题需要改革我们的制度,包括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减少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加强人民对政府的监督;对于那些贪污腐败分子,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涉及到什么人,不管他职务多高,都要依法严肃惩处。(据新华社3月16日报道)
温总理的这番讲话态度坚决,掷地有声,读来令人备感振奋。与前几年的全国“两会”一样,今年“两会”的一大热点议题仍然是反腐倡廉。
全国政协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和全国人大代表、中央纪委副书记夏赞忠先后向媒体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将在今年内正式成立,其主要职能是预防腐败的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机制体制创新。另据全国人大代表童海保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纪委等酝酿制订的《廉政法》草案建议稿已经出台,中纪委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起草反腐败专门法律,《廉政法》有望尽快出台。(据3月12日《北京青年报》)
不过,尽管都是热点,但反腐倡廉之成为今年“两会”的热点,较之往年或许具有了一些特别的意味。
2005年初中共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要求大力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纲要》从总体上规划了“制度反腐”(而不是所谓“运动反腐”、“权力反腐”)的基本思路,全国人大常委会、中纪委、监察部等部门筹备成立国家预防腐败局,并积极推动《廉政法》等反腐败专门法律的立法工作,就是要将《纲要》的规划逐步落实到机构设置、资源整合、格局调整、法律创制以及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运作之中。中国的反腐败斗争,由此将进入最敏感同时也可能是最艰难的攻坚阶段。
当前,反腐败亟需破除某些腐败分子的一种致命的迷信———某些腐败分子相信,中国的反腐败主要是“政治”的需要而非“法治”的需要,如果一个官员特别是职务较高的官员因为腐败而被查处,他一定是“政治斗争”的失败者或牺牲品。所以,一个官员有没有搞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定要在政治上站稳立场,站对队伍,只要政治上需要他继续“为人民服务”,或者说只要他能够赢得“政治斗争”的胜利,那么,他再怎么腐败也不会受到追究和惩处。
在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是“趋法治化”,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需要在依法治国的格局中有序展开。破除腐败分子的“政治迷信”,让贪官污吏真正惊惧于“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就是要让他们明白:虽然反腐倡廉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但反腐败最终要落实到法律和法治的层面,这是中国反腐败与国际接轨的表现;中国不会因为惩办了某个腐败官员而断送可预期的政治发展前景,也不会因为某些似是而非的“政治因素”而对腐败官员手下留情。
反腐败正在进入攻坚阶段,就是要通过不断完备的制度建设,使国家惩治腐败的行为回归到法治的本义。这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关键所在,也有助于提升公众对于执政党和政府严惩腐败的信任与信心。 潘多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