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17日讯
故意将凌志轿车驶入河中,为的就是一笔近20万元的保险金。在不到4年的时间里,潘文浩及其同伙策划了交通事故34次,骗款近120万元。日前,市一中院对该起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潘文浩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2年,罚金15万元至1万元。
经查,2001年12月至2005年8月间,潘文浩等人策划交通事故保险诈骗作案18次。此外,潘文浩等人还驾车专门对着违章车辆撞击,由此策划此类交通事故16次,诈骗违章司机钱财。法院审理认为,潘文浩一伙的行为已分别构成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徐进卫建萍)(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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