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泰州市明确“八项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和以帮教为重点、以安置为辅助、以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压降重新犯罪为目标的工作思路。
一是衔接管理制度。各市(区)安帮办对当年接受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矫后转为安置帮教的对象,按照“转递、报到、登记、建档、立卡”的程序,做到无一拒接、无一漏接、手续齐全、规范及时。
二是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做到“一人一档”。三是“一口清”考核制度。采取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法,定期组织对以基层司法所长为主要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开展“一口清”考核工作,确保安帮工作人员对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做到“六个清”:家庭生活清、收入来源清、思想动向清、家中大事清、帮教责任清、安置就业清。四是谈话制度。安帮责任人每季度必须与帮教责任对象谈话一次,并做好记录。五是回访制度。基层司法所每年必须对辖区内五年跟踪帮教对象进行一次回访,了解帮教效果,及时解决问题。六是延伸帮教制度。各地安帮办每年组织一至两次赴监狱帮教活动。七是安置工作制度。各地必须建立1至2个有影响、成规模的安置基地,对农村籍安帮对象必须100%的落实责任田或低保,鼓励和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八是帮教志愿者聘用制度。加强帮教志愿者队伍建设,每个基层行政村必须聘用一至两名安帮志愿者。
(袁建华 刘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