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安徽蚌埠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从善明在担任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收受贿赂人民币102万余元、美元1.05万元,用本单位100万元存单为其他单位提供银行担保,挪用公款30万元归其他单位使用,分别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从善明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从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到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再到市政协副主席,从善明在前后10年的时间里,换了3次工作岗位,却始终利用手中权力收受贿赂,走到哪里贪到哪里。最终,把自己贪进了监狱。
44人120多次送财物
许多贪官都有一个苦难的童年、奋斗的青年、上升的中年,最后面临着悲惨的晚年。从善明也没有逃出这个窠臼。他1945年1月出生于凤台县农村,1964年参军入伍,在部队摸爬滚打了26年成长为一名军官。1990年,转业担任淮南医药局党委副书记。两年后,他被提拔为淮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为一名管干部的领导后,给他送礼的人上门了。判决书显示,从善明在1993年至1998年任淮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收受了44人120多次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4.6万余元、美金500元。这44人都是为了在职务调动、提拔中希望得到从善明的关照。
坊间都说从善明行伍出身,讲义气,收了钱便办事,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他的一个战友从1993年初来淮南开办煤矿,到2005年共送给从善明人民币8.2万元。从善明回报的是:帮战友的煤矿协调各种关系,顺利通过各种审批等。“送出去的钱都发挥了作用,从善明的确帮了我很多的忙。”从善明的战友说。
战友不断送礼金让从善明感受到了权力换取金钱的容易。1995年初,从善明担任组织部长,半年后又升为市委常委,权力进一步扩大后,求官、卖官的价码从前两年的几千元上升到万元以上。有一名科级干部为了谋取一个副县级,送钱次数之多连从善明都感到不好意思。
51岁的徐某在公安基层单位工作了23年还是个正科级干部。1996年4月间,已任淮南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3年的徐某得知支队要升格为副县级,想继续担任副县级的支队长职务,便通过一家药业公司的党委副书记结识了从善明。徐某第一次在别人陪同下到从善明家,吞吞吐吐地说出了自己的顾虑。从善明听了后说:“只要局党委报上来,没有原则问题,是哪个人也阻拦不了的。”趁陪同的熟人离开,徐某将8000元现金递给从善明。从嘴上说“不能这样”,手却接过了信封。
徐某以后又多次给从善明送钱,前后有3.8万元。1997年4月,从善明主持部长办公室会议,同意徐某为副县级的巡警支队支队长人选,并进行了任命。
“从善明是组织部长,有权,也答应帮我。我想顺利得到任命,就给从送钱。事成之后,为了感谢他就继续送。”徐某说。 12
来源:
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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