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预编整组工作正在陆续展开。因部队建设需要或受年龄、专业等因素限制,一些预备役军官将被调整出队,这是部队建设的规律,属于正常的“新陈代谢”。但是,有的单位因受一些错误观念的影响,任命干部时搞得大张旗鼓,而免职时却进行得悄无声息,这不符合预备役军官管理的有关规定。
预备役军官的编制配备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没有免职就没有任职。从部队建设大局出发,对一些预备役军官进行免职会产生积极影响,如有利于理顺编制,解决超编超配现象,使干部队伍精干高效;有利于优化结构,把地方一些心系国防、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编入队,为后备力量建设献计出力;有利于履职尽责,强化在职预任军官的“身份认同”,促使其为预备役部队的建设积极服务。
应该说,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以及预备役军官在地方任职或岗位的变化,对预备役军官队伍进行调整是每年整组中必须完成的一项任务。所以,预备役部队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预任军官的免职工作,认真按照业务部门考核、政治机关拟订方案、党委研究报批等程序进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一旦免职命令下达后,要克服“免职伤情面”等错误观念,及时在部队予以公开宣布并回收被免职人员的相关证件物品;同时,还应以文件或公函形式告知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处理好相关后续事宜。
如何做好预备役军官免职工作?笔者有三点建议:一是要有方案。要根据部队现行编制体制需要和年度进出比例,确定好机关和基层免职的总体方案。二是要有依据。要按照预备役军官的任免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任免的方针原则,合理调整人员;三是要有思路。预备役部队的人员调整应“有利于平时开展工作、有利于战时快速动员、有利于部队长远建设”。本着这一工作思路,各级机关要积极做好免职人员的思想工作,确保新老顺利交接,工作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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