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据《21世纪经济报道》,国家审计署副审计长余效明3月9日公布说,2006年,国家审计署在对全国45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的专项审计调查中,查出违规资金高达200亿元以上。
2006年审计署组织的对45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大检查从2006年初开始,历时半年,检查规模为近年之最,其中发现的最突出问题是挪用公积金、公积金委托理财损失和虚假公积金贷款。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只可用于发放贷款和在一级市场上购买国债来保值增值,除此以外,动用公积金发放其他贷款属违规。但是这次审计发现,在地方政府主导下,各地违规动用公积金发放单位或项目贷款的事层出不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1999年4月向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先后发放三笔年限2年的南头窑危改项目贷款,总额5.8亿元,截止到2005年底,这笔资金只归还9000多万元,剩下4.8亿元归还无期。
此外,动用公积金委托理财或购买国债损失情况也十分严重。这次大检查查出十多起这样的案件,每起委托理财案件涉案金额动辄上亿元。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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