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珠北“2·13”事故是司机把客车交其妻驾驶所致
本报讯记者彭卫、通讯员李军报道:记者前天从韶关市交警部门获悉,今年京珠北“2·13”特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工作已经完成,客车司机之妻无证驾驶并驾驶不当,是造成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经过调查认定:2月13日当日,当事人贺建华将粤X33212中型客车交给无准驾证件的妻子卢秀兰驾驶。13时50分许,车辆行驶至北行85公里处事发现场,由于卢秀兰驾驶技术不熟练、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与周国栋驾驶的鄂F28519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两车撞毁公路护栏后翻下9米深的道路护坡,事故中造成八人死亡,四人受伤。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认定,卢秀兰和贺建华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共同承担该事故的主要责任;重型半挂车司机周国栋因采取的避险措施失当,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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