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两税合一给了民营经济发展的最佳时机,那么对于很多选择在长三角投资的外资机构来说,两税合一又将带来怎样的影响?新税法实施后,外资投资减少、外资企业流失是不是将接踵而至?
对于很多长三角城市来说,外资企业是经济发展不可分割的部分。
苏州市政府的这个调查结果确实得到了不少投资长三角外资企业的认可。优惠税率改变,之所以没有引起外资机构大的震动,首先和25%的税率定位有关。目前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地区)平均税率为28.6%,我国周边18个国家(地区)的平均税率为26.7%。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低的水平,仍然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和吸引外商投资。
另外,除了税率定位比较合理外,外资进入中国的初衷也影响了他们未来继续投资的选择。“优惠的税收政策是投资环境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惟一的因素。我们认为,中国巨大的市场,才是最根本的投资动力。”谈起两税合一,上海贝尔阿尔卡特业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副总裁庞文俊如是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段炳德指出,税收优惠当然很好,但不会成为外商投资中国的主要影响因素。否则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通过税收优惠吸引到外资,而不是中国成为全球吸引外资的排头兵。对很多的成熟有实力的外商投资者来说,稳定的税收政策比优惠却不稳定的税收政策更有利于长期的投资战略制定和投资绩效计算。
不过,这些并不能说明税收政策调整对外资企业没有影响。除了给予外资企业5年过渡期外,新的税收政策仍然将对外资企业在投资的行业选择等方面起到引导作用。
德勤大中华地区税务主管谢英峰表示:“在新税法下,海内外的投资者需要重新评估他们的中国业务策略和计划。对于外资企业,失去广泛享有的税收减免及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将促使他们重新考虑其业务模式、投资结构、投资地点选择及融资策略并作出相应调整。”
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华民教授向记者介绍了外资企业可能选择的“中国+1”模式,所谓“中国+1”是指很多利润微薄的外资企业在亚洲其他国家另外建厂,降低只在中国经营的风险。这些企业往往选择东南亚一些发展中国家作为中国的附加风险承担国。另外,更多的企业选择在中国东、西部并行投资。还有不少单一留守长三角的外资机构已经开始进行产业调整,把现有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捆绑,或者直接进行产业升级,以期能搭上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的特价车。
然而,对于那些怀揣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萨摩亚等离岸中心的身份证明的假外资来说,新税法将是一个坎。两税合一将带来长三角不少在外资本的回归,这些资本的回归究竟将对长三角产生何种影响,除了弥补一部分税收损失外,其他仍待时间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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