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曝光了郭德纲极力吹捧的“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宣传,郭德纲这人在相声艺术上口碑不错,但在这件事上却大大丢分,还声称自己是因为拒绝上春晚遭到报复,这都是哪跟哪啊,郭德纲先生只需要告诉大家央视的报道是不是失实就够了。
咣!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你是什么“帮”?
针对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事件,北京律师刘晓原以公民身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出建议书,建议有关部门修改现行《广告法》,将虚假广告的代言人也一同列为处罚对象。
每年都会有一段“后3·15时期”,也就是现在,大家今年普遍的愤怒对着名人代言虚假广告:忽悠公众的名人在收取了代言费后要不要负责?要怎样负责?
从目前的法律现实来看,公众多数也只能是气恼而已,因为在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处罚代言人还缺乏法律依据,即便你是冲着信任名人去的,但名人即便被查实是瞪眼说瞎话,你也难奈他何。
这个郭德纲心态甚好,因为他可能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在全民“大炼纲”的情况下,他在自己的博客上抗议,“所有相关的减肥产品若照这种方法挑错,全都适用。是全办还是只办郭德纲?如只办郭德纲,那请来个说话利索的解释一下。”据说,郭德纲先生还继续顶烟上呢,他表态还要继续拍摄该产品的新广告。
这个世界通行给钱就说好话,把牛吹破天还不用负责,这等好事,能做谁不做呀。没准人家一边往口袋里装钱,一边嘲笑消费者傻呢。消费者拿他们没办法,法律也没办法。广告主违规了违法了,你办不着人家明星啊。根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只能对虚假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等社会团体进行处罚。消费者要求虚假广告代言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法律上缺失相应的问责依据。一些受虚假广告误导的消费者曾以此状告广告主和虚假广告代言明星,就因法律“瓶颈”而无可奈何,陷入诉求困境之中。
以最近的新闻事实为例,明星广告代言人代言的产品出了事,而明星本人都啥事没有。亿霖集团造林传销案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此前,葛优为该集团代言称“植树造林,首选亿霖”;使用SK-II产品后,江西消费者吕女士出现了皮肤瘙痒、灼痛等不良症状。事发后,她将宝洁公司告上法庭,并要求追加产品代言人刘嘉玲为被告;可是,法治现实是,葛优还是那个葛优,嘉玲还是那个嘉玲,山还是那座山啊,河也还是那条河。
利用公众的信任,让公众受骗上当花了冤枉钱遭了冤枉罪,咋就管不了呢?
不过,说实话,郭德纲也并非罪大恶极,如同他在博客上所问:“如果这个产品有问题,权威主管部门是干什么吃的?!一年多了,如果有问题,权威主管部门为什么不查处?”这话问得也对,那些管理者,你们一直在忙什么呢?你们是干吗吃的?
咣!床前明月光,疑似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你们都是什么“帮”?在代言虚假广告中,名人与商家已经构成了合伙欺骗大众的关系,如此大忽悠,不能白忽悠。◎欧恩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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