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正是皖西160多万外出农民工如同候鸟迁徙般往返家乡之际,本应欢愉的亲人团聚却远离了许多乡村家庭,一股随打工潮而成长的离婚潮,正越来越多地困扰着一个个原本平静的农家。
一组让人忧虑的数字
从2007年元月1日至今的70多天里,六安市金安区法院张店法庭共立案50件,其中涉及夫妻离婚的诉讼数高达29件,占立案数的3/5,仅3月13日一天就立案9件。
离婚案件扎堆成为春节期间皖西乡村一景。长期在基层法庭工作的黄姓法官回忆,在刚刚兴起外出打工热的上世纪80年代,一个基层法庭一年中审理的离婚案件也不过十来件,但到上世纪90年代,农村离婚案件开始递增,目前基层法庭审理或调解的案件中有约60%是离婚案件。
给离婚一万个理由
指责“外遇”:六安市东河口女子仇某于1990年嫁给顾某,婚后生育2个孩子,在邻居们眼里比较幸福。可“好景不长”,仇某怀疑在外创业的丈夫顾某有外遇,顾某也较少顾家,两人为此没少争吵。鉴于认为丈夫顾某与自己夫妻感情破裂,仇某遂于新年到来之际走进当地法庭起诉离婚。
出走不归:六安市张店镇的程某于1997年4月同妻子宋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一起去外地打工。1998年4月初的一天,妻子宋某借购物为由外出,至今未回到丈夫程某的身边,程某多方查找后仍无音讯。程某感到与宋某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于2007年3月13日起诉到金安区法院,要求与仍无法联系的妻子宋某离婚。
感情不和:六安市毛坦厂女子赵某199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同镇农民倪某,双方婚后几年过得还好,孩子出世后,夫妻俩都外出打工。后来,原告赵某认为与丈夫倪某性格不合,无共同语言,夫妻感情破裂。赵某今年3月5日以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为由,提出与丈夫倪某离婚的要求。
据基层办案法官分析,在这股离婚潮中,男方提出离婚的要占据多数。有趣的是,他们提出的离婚理由也多种多样,最后归结为“感情破裂”。
“同林鸟”为何要单飞?
夫妻本是同林鸟,此刻为何要单飞?一位基层法官分析认为,随着打工热潮的逐步兴起,一些在外站稳脚跟、开了眼界的创业务工人员开始重新审视起自己的婚姻关系:那些婚前简单相识、草率结合,婚后继续天各一方缺少亲情沟通的生活就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也有人耐不住孤寂,出现“外遇”,对原来婚姻造成极大的“杀伤”。
一位基层法官表示,导致离婚的原因还与外出打工创业者经济条件极大改善有关。今年春节过后,一名在外打工发了财的农民回到老家后,与“糟糠之妻”协商以18万元人民币的代价离婚。
此外,部分农村女性提出离婚诉求的原因也与她们外出打工有密切关系。由于她们过去在家里没有地位,出门接触外部世界后,对夫妻关系的认识有了提高,不愿再回到依附于人的生存状态中去,离婚则成了她们改变旧有婚姻关系的最佳出路。
如何看待离婚潮“副产品”?
针对农村离婚潮带来的“副产品”问题,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殷坪律师认为:如此离婚潮既说明个人自由、独立的观念受到了重视和尊重,但也产生了子女抚养争议、单亲家庭增多、子女亲情残缺等一些负面影响。
同样,六安市金安区一位乡镇派出所民警也认为,父母离婚的一个后果,就是给子女教育带来不利,处理不慎,往往会引发青少年成长问题。
不过,也有人对当前的农村离婚潮给予不同看法。六安市一位王姓司法工作者认为,打工人员利用春节期间回乡离婚,也是一种提高生活质量的表现,与其苦守某种令人不满的婚姻、吵吵闹闹过一辈子,还不如尽快给当事双方一个解脱。(窦祖军)
来源:
新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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