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李建平通讯员辛成杭州两个年轻人因发现喝的可口可乐中含有防腐剂,一纸诉状将可口可乐的生产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告上了法庭。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起案件。
2007年2月3日,小史和小张购买了可口可乐和雪碧等饮料。饮用后,他们从其他途径得知,可口可乐和雪碧这两种饮料中所含成分之一苯甲酸钠是防腐剂,长期大量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两原告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中萃公司前述两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出了苯甲酸钠成分,但普通消费者根本没法知道这是防腐剂,更不知食用后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他们认为中萃公司这一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赔礼道歉。
为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其产品“健怡可口可乐”和“雪碧”标签上所列成分之一“苯甲酸钠”标注说明为防腐剂或相关标示;同时,请求判令被告对两原告当面赔礼道歉。
法院将择日审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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