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8日讯记者彭于艳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全国检察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切实解决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位负责人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近一年来,各地检察机关针对“执法不公正、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监督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坚持边学习教育边查摆整改,注重把教育活动的成效转化为更好地开展检察业务工作、加强队伍建设的动力和保证,收到了明显成效。
据介绍,教育活动中,各地检察机关深挖细纠执法思想、执法能力、执法行为、执法作风上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问题和差距,正本清源,认真整改。湖南、山西、重庆、贵州等地检察机关努力克服单纯就案办案、离开业务工作和职能搞服务的不良倾向,找准检察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的最佳结合点,更好地服务大局。山东、湖北、甘肃等地检察机关,对近几年的反贪、渎职侵权自侦办案质量进行评查,发现和纠正一些执法办案不规范现象和诉讼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北京、山东等地检察机关坚持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各级检察机关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照现有制度认真进行清理,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制度,及时进行调查研究,认真修订完善。一方面改进检察队伍管理体制,深化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检察环节的诉讼程序、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监督,完善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健全完善办案质量检查制、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机制,重点拓宽接受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的渠道,建立和完善讯问犯罪案件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双报批、双报备”制度等,推进检务公开,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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