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既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大事,也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基础。不可否认的是,近些年来,我国的教育无论是高等教育还是基础教育,都取得了一系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在发展过程中,我们的教育也正面临着来自社会各方的压力,同时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劳凯声教授认为,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公益性机构,其资源的公共性和功能的社会性,就决定了其生存与发展都不可能孤立于社会体系之外,它必须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管理。像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有效监管必不可少,因为这种教育行政执法监督,理论上有益于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也可以为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和整体效能提供必要的法制环境。但是,如果相关部门的监管行为超出其职能范围,破坏了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那么,这种监管对于教育来说,就无异于“杀鸡取卵”。
因此,要想改善和净化教育的外部环境,一方面需要社会对教育给予更多的理解,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应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重塑“全民重教”、“全民兴教”的政策导向,切实走出“人人重视教育、人人敬畏教育”的怪圈,让全民在重视教育的过程中得到实惠,让政府在重视教育的过程中重新塑造各自形象;让干部在重视教育过程中政绩得到提升,最终使整个社会尽快形成一种全民关心教育、爱护教育的良好风气,为教育共同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只有这样,教育才可能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能,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
同时,劳凯声认为,教育要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一个适合教育生存与发展的外部环境。而要想改善和净化教育的外部环境,首先要改革和完善教育自身的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以解决教育主体的关系和教育规则问题,特别是政府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与相关政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与基层学校之间的“授权”与“放权”的问题,最终使教育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唯有这样,净化和治理教育的外部环境才可能有一个比较坚实的基础。
他说,像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学术腐败和教育乱收费等现象,大多都是因教育内部管理不善或监管缺失所致。虽然其中许多问题只是个别现象,但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损害了教育作为社会公益性机构的形象与社会功能,也大大降低了教育机构的社会公信力,这不仅直接导致了教育环境的恶化,而且还为其他部门揩教育的“油”提供了“口实”。只有解决好教育内外部的这些问题,教育才会有一个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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