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炒货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江苏、江西、甘肃、重庆等8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抽查结果表明:大中型企业的抽样合格率较高,产品质量稳定。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大肠菌群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规定,油炸类炒货大肠菌群为≤30MPN/100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大肠菌群超标,其中有1种开心豆产品大肠菌群为430MPN/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14.3倍。
2、个别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炒货食品中不得使用漂白剂。抽查中有个别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
3、超标使用食品添加剂-甜味剂。炒货食品中使用的甜味剂主要有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作为甜味剂可以在炒货食品中限量使用。抽查中有个别炒货中糖精钠、甜蜜素超标。
4、个别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油炸类炒货的酸价应不超过3mgKOH/g,烘炒类炒货的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38g/100g。抽查中有个别炒货的酸价、过氧化值超标。其中1种产品酸价检测值为6.42mgKOH/g,是标准限量值的2倍多。酸价、过氧化值超标的产品,会产生明显的酸败、哈喇等异味,对人体健康会造成不良影响。
5、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若在食品中使用了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必须在标签配料表中标明添加的具体品种名称。抽查中有部分产品使用了甜味剂,但未在标签中标注或标注不全等。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炒货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炒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1 宁波恒康食品有限公司 椒盐花生米 恒康 155g/袋 2006-09-19
2 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 甘草西瓜子 阿里山 200g/袋 2006-09-15
3 安徽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洽洽香瓜子 洽洽 160g/袋 2006-09-15
4 兰州正林农垦食品有限公司 瓜子 正林 250g/袋 2006-09-01
5 上海天喔食品有限公司 天喔开心果 天喔 150g/袋 2006-09-12
6 杭州姚生记食品有限公司 姚生记原味香瓜子 姚生记 150g/袋 2006- 09-16
注:排名不分先后。
炒货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徐州市波斯猫食品有限公司 开心豆(牛肉味) 波斯猫
爱挑逗 23g/袋 2006-09-22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 皖南九华山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奶油香瓜子 九华山 28g/袋2006-09-04二氧化硫残留量、糖精钠、标签(未标注糖精纳、甜蜜素)
3 重庆市南岸区亚松森食品厂 怪味胡豆 川妹子 200g/袋 2006-09-06 菌落总数
注: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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