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3月19日电(记者顾玲)西宁市人民政府近日设立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从今年3月起,对2005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定的借款支持和贷款贴息,以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记者从西宁市人事局了解到,西宁市政府日前出台了《西宁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基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今年3月起施行。
这位负责人介绍,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科技创新企业且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为其提供6万元以内的借款支持;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可为其提供3万元以内的借款支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按银行同期最低贷款利率结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也可以选择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2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两人以上合作经营的,还可以适当扩大贷款贴息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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