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一度造成2006年10月底河南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工作受阻的王元华,被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滑稽的是,这位来自山东的青年作案动机竟是为了那种“一切我做主的感觉”。
现年30岁的王元华家住山东省商河县,中专毕业后,在济南打工。2006年10月底,王元华发现河南省人事中心网站的访问量比较大,就想通过这个网站多抓点“肉机”,即先控制这个网站,然后通过该网站来控制访问过该网站的计算机。
很快,王元华通过一定程序,取得了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服务器的管理权限,自己创建了一个用户名并设置了密码,顺利进入该网站服务器,在其主页源代码上加了一段隐藏代码,把河南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直接链接到他在“华夏黑客同盟网”空间的木马上。这样一来,凡存在漏洞访问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的计算机都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链接到王元华在“华夏黑客同盟网”空间的木马上,他制作的木马就轻松地种在了这些存在安全漏洞的计算机上,他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这些计算机了。随后,王元华发动了已被他控制的百余台“肉机”对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服务器进行DDOS拒绝服务器攻击,致使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不能正常进入。事发时,正值河南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造成数万名考生无法进入该网站报名。2006年12月5日,王元华在山东被郑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刑拘。
事发后,王元华说:“我个人比较喜欢研究网络技术,通过抓‘肉机’控制别人的机器,验证了我的技术,感觉很有成就感。控制了别人的计算机,我想跟它连通就跟它连通,有一种一切我做主的感觉,别的我什么也没有干。”
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元华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元华能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作者: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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