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程双 何璐 本报记者 袁勇 周滔
昨日上午,交警二分局在辖区展开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故意遮挡、污损车号牌的十多辆汽车被拦下。所有违法车主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罚款150元、扣3分,遮挡号牌的现场撤除遮挡物,污损号牌的责令前往车管所更换。
整治行动中 又见到“熟人”
从3月16日起,交警三分局执勤民警对辖区公交车乱停乱放、出租车故意遮挡、涂改号牌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大规模的整治行动。3月18日晚9时40分,在顺江路上,执勤民警毛海林发现有辆出租车的车牌号有些异常,立即将其拦获。
执勤民警发现其车牌号川ATC047中的“4”上的反光漆全部被刮掉,一旦有灯光照射车牌时,车牌号就变为“川ATC07”。在交警一再追问下,这位的哥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掉了的,可能是小孩玩耍时刮了的吧。”
后经交警查询,该车司机何维强刚刚在3月5日因使用假驾驶证被处罚过。交警部门当场对何维强进行了顶格处罚。
出租公司:将违法司机列入“黑名单”
昨日上午11时许,记者在交警三分局见到了何维强及其所在的成都速达出租公司有关负责人。据了解,昨日上午,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主动陪同何维强前来交警三分局接受教育。据该公司部门经理钟小凤说,3月5日何维强违法后,该公司对其给予记大过处分,还停业学习了一天。昨日上午,公司研究决定,再次对何维强给予记大过处分。这样,何维强明年3月合同期满,公司将据此不再跟何维强续约。
另外,鉴于何维强的违法行为,速达出租公司还上报出租车管理处等部门备案,并将何维强列入“黑名单”。速达出租公司还将在3月21日召集该公司55辆出租车的司机进行一次集中“整风”活动。
何维强:类似违法又不止我一个
记者采访速达出租公司有关负责人之前,采访了何维强本人。上一次违法后,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再为自己辩解,声称是“第一次用假驾驶证”和“在成都开车当出租司机才一年多”。如今他一再称自己运气不好,“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反正我晓得错了”;同时,他又开始埋怨,“类似违法又不止我一个”。
调查:涉及类似违法的出租车已逾百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企图逃避处罚、涉及的出租车数量目前有关部门掌握的已达上百辆。比如:3月上旬,没有肇事的出租司机周师傅收到一张罚单,经过查找发现肇事车不是自己,而是把E“改造”成了F的另外一辆出租车。
昨日上午,交警三分局有关负责人士指出,《道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人为遮挡、污损号牌就是违法了。车号牌是车辆的法定身份标志,具有唯一性。人为污损号牌,逃避处罚,违背了基本的法律规定。
交警部门在此严正警告:凡有类似违法行为的出租司机或私车主,赶紧悬崖勒马;一经查实人为遮挡、污损号牌,警方将依法严格处理。
特别提醒:交警二分局设立举报热线83332604,欢迎市民积极举报,一旦查实将按以前交管局公布有奖举报办法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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