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3月19日电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的多名民警仅仅因为熟人委托和一顿酒饭,就栽赃陷害一名无辜群众,将其带到派出所轮番殴打,而后又将其从楼上扔下,伪造成跳楼自杀的假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下,目前,造成这一恶性案件的6名警察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口角
“到所里好好整治你”
2004年9月20日,河南省周口市青年李胜利因“纠纷”被带到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派出所,5小时后死亡,全身多处有青紫痕迹,左眼处最为明显。当地公安机关称李胜利为跳楼身亡。38岁的李胜利下岗在家,平时靠给人做小工养家糊口。李胜利的姐姐李金花在周口市中心医院门口经营报刊亭,李胜利在此帮忙,其间认识了往报刊亭送电话卡的吕秋玲。吕秋玲在附近开了两间移动收费门面,准备转让,李胜利和吕秋玲谈好以8万元接手。2004年9月19日,李胜利去找吕秋玲:“钱准备齐了。”吕秋玲说:“晚了,店转让给别人了。”随后,双方发生口角。次日,李胜利在街上遇到吕秋玲和她弟弟吕留生(周口市川汇区法院执行二庭干警)。“吕秋玲说李胜利威胁她,说要报警,给110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刚放下,警车就来了,来的民警是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和干警孟军伟,一位干警说:‘到七一路派出所走一趟,到所里好好整治你’。”目击者告诉记者。警车带走了李胜利,吕留生也随警车一起前往派出所。
蹊跷
这么小的事怎么就跳了楼?
当晚,周口市中心医院一位勤杂工来到医院门前的报亭,对李金花说:“你弟弟李胜利出事了,人在太平间躺着呢,下午3点左右从七一路派出所拉过来的,来时瞳孔已经散了,人已经死了。”李金花连忙通知家人,到太平间一看,李胜利左眼乌青肿得很高,满脸血迹,面部严重变形,全身伤痕累累。旁边的裤子上皮鞋印交叉重叠,皮带扣也不知去向。警方说,下午2点40分左右,李胜利在派出所内跳楼自杀,下午3点30分左右被送往医院抢救。此前,上午11点,吕留生已经离开派出所。李胜利的家属愤怒不已:“为什么2点40分跳楼,3点半才送到医院?家属开的报刊亭就在医院门口,为什么到晚上10点才有人通知?为什么来通知的人不是警察?”2004年9月21日,就在李胜利“跳楼”第二天,七一路派出所的上级部门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在还没有尸检的情况下做出了《关于李胜利在七一路派出所跳楼事件的情况调查报告》。报告中称李胜利有精神病,系跳楼自杀。对此,李家人更是愤怒:“李胜利从来没有过精神病,多大的事,进了派出所,怎么就跳了楼?!”
愤怒
上访被打一一拍照
为此,有关部门组织了三次尸检,但结论并不明确。“我们要求做第四次尸检,检察院要我们拿出三万元钱,我们说:‘没有那么多钱’,他们回答说:‘你们不拿出三万元钱,就等于放弃第四次尸检的权利。’”李胜利的妹妹李艳红眼里充满着绝望。更让她绝望的是,2004年10月,她们出去上访被抓回,关在市火车站派出所讯问室,并一一拍了照片。而据附近的市民反映,在这次上访中,李金花被负责此案的沙南分局副局长指挥人扔到车上,上身衣服被撕扯掉。李金花向记者出示了被抓时打伤的照片,全身多处伤痕。李艳红痛哭流涕:“为什么我们的亲人被打死了,还不让我们上访?”迫于舆论压力,当地警方于2005年5月6日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冷飞等人被撤职。不过,处理的缘由是“玩忽职守”,通报中仍然沿用“李胜利从七一路派出所四楼跳下”的说法。
真相
打昏之后扔下三楼
经过李家不断上访,此案终于引起有关领导关注。2005年11月,案件被移交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专案组辗转数千公里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李胜利“坠楼”的真相。据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9月20日上午,受吕留生之托,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孟军伟等人将李胜利带至派出所。在中午接受过吕留生的宴请后,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人与吕留生一起回到派出所,用衣服蒙住李胜利的头,对他进行轮番殴打。为了不让李胜利喊叫,李立田等人还脱下李的一只袜子,堵住其嘴。当李胜利被打昏迷后,李立田、吕留生又提议把李胜利从楼上扔下去灭口。此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将李胜利抬至三楼女厕所门前,将其扔到楼下。当日18时许,李胜利因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原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6人因涉嫌刑讯逼供,已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发稿前获悉:李立田、吕留生、冷飞等3人因涉嫌故意杀人和滥用职权,已被起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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