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假币不上缴银行,而是拿去菜市场买菜。昨天傍晚,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防巡大队民警在辖区一菜市场内将这名持假币买菜的男子抓获。
昨天傍晚5时许,省城经开区锦绣社区菜市场内,一猪肉铺前,一中年男子称了4斤多排骨,掏出一张百元大钞付款。
过了约3分钟,正当男子提着排骨在肉铺前等着找钱时,防巡民警赶到。男子拔腿想逃,但是来不及了,一民警箭步冲上去将男子控制住。
经现场突审,男子交代自己在经开区一工地打工。前两天在工地外的马路上拾到一张百元假钞,想了几种办法试图花出去,但一直没有成功。本想到菜市场混水摸鱼花了,没想到还是栽了。随后,该男子被移交给辖区派出所处理。
(张敏 何圣昊 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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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银行方面工作人员介绍,国家禁止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人民币。明知是假币而继续持有或者使用,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处以15日以下拘留、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则要追究刑事责任。假币的没收权属于银行、公安机关和海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假币,不得擅自没收。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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