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虞伟)近日,有媒体称教育部做出了“考取香港高校先交一万港币”的规定,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昨日予以否认。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根据教育部规定,香港大学、香港科技大学等参考考生高考成绩在内地自主招生,由院校自主接受学生报名并将于今年7月7日前结束录取。
考生如果确认被香港高校录取后,就要缴纳1万元港币的定金,学校会把录取名单交给内地相关部门,这名学生就不能再被内地高校录取。报道称,教育部今年出台此政策目的是为了杜绝港校与内地招生的冲突,防止“一生多录”的情况。去年,北京文理最高分的两名女生第一志愿都报考了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同时,两人也都报考了港科大。之后两人双双获得北大的录取通知书,最后又都收到了香港科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昨日称,此消息纯属捏造,无中生有,教育部从未做过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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