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陈可辛导演,李连杰、刘德华和金城武三大巨星飞的《投名状》(前名《刺马》),昨日(3月19日)被内地画家王可伟入禀法院控告侵权,要求赔偿金额约港币81万元及公开道歉。
正在内地赶工的《投名状》可谓一波三折,先是张曼玉辞演,到开镜才找来徐静蕾顶上。
现年56岁的画家王可伟状告《投名状》宣传片侵权,昨日于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被告为华横公司、寰亚公司、陈可辛和韩三平等。罪名包括侵犯摄制权、著作人身权、获报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王除了要求赔偿人民币812,208元之外,还要求公开道歉,立即停止使用有关作品及销毁被指侵权的短片。
细看王可伟指被侵权的《猛将军》一画,除了汉将帽子改为清将帽子外,其余将军用左手执缰的手势、箭袋装箭的摆法和数目都相同。至于《武松打虎》一画就只是删去老虎,画中人的动作、甩了半截的上衣和背肌与原版如出一辙。
王可伟又称,从《投》发布会中,发现刘德华身后背景板用了自己的作品,再看宣传短片发现百分之七十是其画作,更达十幅之多。王说:“我画的都是汉朝的东西,他们改成清朝的,而且改得很难看。陈可辛是导演,应该最恨被侵权或盗版。”
对于侵权案,陈可辛自言只是导演,这事不该问他,而且未收到法庭传票暂不作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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