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时代》周刊认为,美国总统布什对待国际法的政策是反国际法的,除非它能为己所用。那么,是什么使布什政府在伊战问题上突然开始“尊重”国际法了呢?提交华盛顿联邦上诉法院的一个案件,让人们看到司法部律师的奇特观点。
他们声称,从法律上说,这场战争不由美国控制,而是属于联合国的管辖范围。该刊最近刊发文章对当局这一彻头彻尾的伪善之举作了剖析,文章题为《方便的法律》,要点如下:
多数情况下布什都反对国际法。致力于减少温室气体的《京都议定书》——绝不可能!国际刑事法庭——忘了它吧!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对于致力于维护美国主权的白宫,只有背景噪音。
那么,是什么使布什政府在伊战问题上突然开始尊重国际法了呢?我们谈论的是一个最初声称推翻萨达姆政权无需联合国授权的政府。但再仔细看看:与其说这个案件表现的是布什对国际法“照单点菜”的一贯作风,不如说布什政府巧妙地利用全球要求遵守国际法的压力加强总统权力。
这个案件于2月9日宣判,涉及到45岁的约旦人舒基·艾哈迈德·奥马尔。奥马尔1979年通过学生签证来到美国,1986年获得公民身份。1995年,他带着美国妻子和五个孩子移居约旦。2003年萨达姆倒台后不久,奥马尔出现在伊拉克,他说他在寻找工作。2004年,美军在巴格达奥马尔的家中将他逮捕,美国政府的律师称,奥马尔协助策划恐怖袭击。
美国士兵在没有指控的情况下,将奥马尔关押了一年多,还计划把他移交给伊拉克法院。于是奥马尔的妻子提交了人身保护权申请,要求由一位法官判定囚禁奥马尔是否合法。但司法部的律师却给了一个令人吃惊的答复:法官无权插手奥马尔的案件,原因是关押奥马尔的士兵不是依据美国的法律行事。作为驻伊多国部队的成员,这些士兵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执行任务的;而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禁止美国法院干预国际权威机构的裁决。
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不认可美国政府的说法。法官小组判定,奥马尔是美国公民,且无论给这些士兵贴什么标签,他们都是为美国国防部工作。此外,奥马尔从未被起诉或定罪,因此不存在什么非美国权威机构的裁决,美国法院可以审理此案。
布什政府提出的法律论点并不草率,但它们是否伪善?尽管这些论点的确聪明,答案是肯定的。这显示了布什政府利用联合国对伊战的支持来增强总统权力。布什政府声称遵循国际法,现在差不多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伊拉克的恐怖嫌犯。
这一手段与政府针对其他“敌对作战人员”的政策是一致的。无论对关押在本土的美国公民还是囚禁在关塔那摩的外国人,白宫都坚称这不属于美国的司法范围,因为总统有发动战争和不给“作战人员”普通公民权的特权。虽然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一论调,但华盛顿上诉法院维持了一项取消关塔那摩外籍囚犯申请人身保护权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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