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孔华朱传年)昨日,在人行道上抢劫大学生情侣的刑某当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2月9日晚22时许,长江西路一学院门口,一对大学生情侣正窃窃私语,没有注意到一男子从身边经过。
突然,那男子转回头用一把水果刀架在男孩脖子上,呵斥两人“不许动”,随后对两人搜身,将男孩口袋里的一部手机搜走。4天后,该男子被抓获。警方查明,该男子刑某,刚满18岁,四川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期限是一个半月,遇到疑难、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而蜀山区法院仅用17天即审结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