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引导畜禽养殖业发展,不断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莱州市环保局在日常环境监管中积极落实以下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控制在饮水水源、居民区、旅游风景区和自然保护区周边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区。
二是合理规划养殖区域。
三是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畜牧养殖、蔬菜种植、农产品加工生产系统中建立了“猪─沼─肥─菜”循环经济模式。
四是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查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和不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畜禽废渣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行为,使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市环保局对畜禽养殖业户提出要求:对大型养殖场存在水污染的要有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并采取相应防渗防漏措施。由于许多养殖业的用水量很大,存在废水污染,其中,废水中的污染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含量很高,则要求污染设施配套,使其行业废水达标排放。选址不当的,要远离城区居民集中的区域和各种自然保护区,避免对居民的生产生活和自然环境造成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