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侥幸追回货款之余质问:究竟还有多少人中招?
本报讯记者 孙晶、实习生 汤璐报道:花3216元买来的水晶器皿竟是玻璃!近日市民刘先生遭遇了这件令他郁闷不已的事。之后回头找商家要说法,却得不到满意答复。
据刘先生介绍,3月7日他在广州某超市富景花园分店购买了品牌名为“宜能达”的三组水晶套件,总共花了3216元。拿回家与朋友一起鉴赏,越看越觉得像玻璃。刘先生立即自费将其送去农林下路广东省技术质量检测中心,结果显示这些器皿果然全是玻璃制成。
气愤的刘先生第二天就拿着发票和鉴定结果回到超市讨要说法。但是,有关工作人员两天后才答复称:只能退货不能赔偿。刘先生认为,自己为此付出了好几百元的检测费、路费,还耽误了工作,超市不能一退了之,不承担任何责任。
记者随后拨通了超市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要与供应商联系,需等待几天。
广东省技术质量检测中心的技术总监曹女士认为,玻璃和水晶价格上有相当大的差异,而普通消费者一般无法用肉眼辨析出它们的区别,从这个角度看,此事是超市没有把好检验关,因此造成消费者的损失。
又过了三天,该超市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赔付刘先生货款外加2500元,同时将“宜能达”品牌的产品下架。虽然如此,刘先生还是暗捏一把汗:自己如果没有去做鉴定,这3000多元不是白花了?他还质疑:厂家还不知打着“水晶”的旗号卖掉了多少产品呢。既然他们的产品不是水晶,当初又是拿着什么样的证书堂而皇之地进入卖场?而作为零售终端的超市,在进货渠道的把关上又是否毫无责任呢?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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