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外来女工免费打官司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薛江华,通讯员陈秋鹏、王飙尘报道:今天在广东江门召开的广东省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工作会议上,来自广东21个地市的妇联组织代表与广东省妇联共同签署法援行动协议书,由全国妇联和广东省妇联共同出资20万元,2007年内帮助250个贫困妇女和家庭免费打官司。
据悉,2006年,司法部从法律援助基金会拨出100万元,用于支持部分省妇联(重点是中西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促成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与全国妇联共同设立“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全国有包括广东在内的24个省申报了该项目。由于广东是外来人口大省,涉及到数量众多的外来女工权益保护,全国妇联于今年3月初确定了包括广东在内的十个省作为第一批“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实施单位。
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张瑛指出,到2006年,广东全省的市县两级妇联共建立法律援助分支机构139个,有6个市在镇街建立法律援助点305个。从2003年至2006年,广东省各级妇联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49宗,其中外来女工达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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