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一些修理厂使用不正当手段向保险公司骗赔:欺瞒车主“偷梁换柱”——用较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瞒天过海”——将别人在其修理厂正常保养的车辆换上旧配件后,故意损坏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报3月20日讯 现在一些黑心的汽修厂,将正在保养或修理的车故意撞坏,然后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金。近日,槐荫区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保险诈骗案,两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2005年9月的一天下午,一辆公爵王轿车和一辆正准备修理的面包车相继从某汽车修理厂驶出。两车来到济南历城区黄台电厂北一个车辆稀少的丁字路口,面包车靠路边停好后,车上下来一人躲到了远处。公爵王轿车则从南北路上迅速杀出并突然右拐,一头撞在了面包车前部,造成两车前部损坏。刚才从面包车上下来躲在附近的那人迅速拨打了保险公司事故报案电话,并向前来现场勘验定损的保险公司人员证明该事故是由于操作不当所致。这两辆车很快被拖回了原出发地——某汽车修理厂。
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11时许,同一辆公爵王轿车又从同一汽车修理厂里换上废旧的保险杠等部件后,行驶到离上次不远的一条路上,车上下来一个人后,公爵王轿车迅速向路边的一块大石头撞去,造成车辆前部严重受损。刚从车上下来的那人再次拨打保险公司事故报案电话,并向保险公司人员证明是因躲避路上醉酒的人而撞车,公爵王轿车再次被拖回汽修厂修理。
两次受损的公爵王轿车车主是郭某,从车上下来的则是其朋友张某,也就是某汽修厂的厂长。案件事发后,经法院审理查明,张某先后参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3次,骗取保险公司赔款49902元;郭某参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两次,骗取保险公司赔款40302元。最后,槐荫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郭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
保险公司人员介绍,现在一些修理厂使用不正当手段向保险公司骗赔。修理厂通常使用的方法有:欺瞒车主“偷梁换柱”,用较低档的材料为客户修理,以高档材料的价格向保险公司索赔;“瞒天过海”,将别人在其修理厂正常保养的车辆换上旧配件后,故意损坏向保险公司索赔;还有故意损坏别人委托办理索赔手续的车辆,扩大损失范围,获取高额保险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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