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渤海银行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正式批准渤海银行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成为全国第一家试点银行,这标志着渤海银行在天津滨海新区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方面率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不能为负头寸(每日卖出美元≤每日买入美元),目前中国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定的限额。
渤海银行近日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可持有负头寸,成为全国第一家也是惟一一家获得此项资格的商业银行。该政策将为渤海银行灵活管理结售汇头寸,降低资金成本,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006年4月在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指出:鼓励天津滨海新区进行金融改革和创新;在金融企业、金融业务、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方面的重大改革,原则上可安排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可在产业投资基金,创业风险投资,金融业混合经营,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外汇金融改革,离岸金融业务等方面取得经验,为银行创新提供了思路。随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制定了外汇管理政策方面的改革规定,其中包括“改革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允许在天津注册并在新区经营的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总行(部)及外资银行分行实行结售汇综合头寸正负区间管理。”
渤海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在获得此项业务资格后,将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全面的服务,将有助于提高银行的汇率风险规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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