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实习记者庞文玉通讯员贾斌)只因手头有些紧,杨某便伙同同居女友对一男子实施抢劫,事后担心罪行暴露,两人又将该男子杀害,并抛尸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公路旁的一个山沟里。19日,银川市人民检察院以杨某、耿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将于近日公开审理此案。
2006年10月,来银务工的杨某(30多岁)与其同居女友耿某(20多岁)为了弄些钱花,这对男女竟动起了抢劫的心思,两人分别购买了洋镐把、胶带纸、尼龙绳、水果刀等作案工具。
当年10月16日,耿某打电话约与自己熟悉的朱某到家中坐坐。接到耿某的电话后,朱某开着广州本田轿车来到耿某位于兴庆区民乐村的出租房内。
坐了一会儿,朱某起身去厨房拿水果,这时藏在门后的杨某抡起手中的洋镐把,冲着朱某的头部打了一镐把,随后又持刀威逼朱某不许动。同时,耿某取出胶带纸、尼龙绳将朱某的嘴封死,并将其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随后,两人将朱某身上的8000元现金、6张价值6000多元的新华百货购物卡和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抢走,随后又掏出朱某的汽车钥匙。准备逃走时,杨某转念一想,害怕朱某挣脱后报警。于是,两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合伙用尼龙绳将朱某勒死,并趁着夜色将朱某的尸体抛在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的路旁山沟里。随后,两人坐上火车,逃往耿某老家———四川省资阳市。不料,银川警方神速用兵,没等两人歇口气,民警便在资阳耿某家中将两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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